2020版最新的“铝合金门窗”国家标准GB/T8478-2020,已于2020年3月31日发布,并将2021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代替现行的GB/T8478-2008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由全国建筑幕墙门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48)归口。
01.
第1章范围中增加了“本标准不适用于防爆(词条“防爆”由行业大百科提供)门窗”(见第1章);
本标准规定了铝合金门窗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标志及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手动启闭操作的建筑外墙和室内隔墙用窗和人行门,以及垂直屋顶窗。本标准不适用于天窗、非垂直屋顶窗、卷帘门(词条“卷帘门”由行业大百科提供)窗和转门,以及防火门窗、防爆门窗、逃生门窗、排烟窗、防射线屏蔽门窗等特种门窗。
02.
第1章范围中删除了“非手动启闭操作的墙体用门、窗以及垂直天窗可参照使用”(见2008年版第1章);
03.
删除了“遮阳性能”“遮阳系数”“型材截面主要受力部位”的术语和定义(见2008年版的3.2、3.3、3.7);
04.
增加了门窗保温性能、门窗隔热性能、普通型门窗、隔声型门窗、保温型门窗、隔热型门窗、保温隔热型门窗、耐火型门窗、门窗反复启闭耐久性的术语和定义(见3.2~3.10);
05.
06.
07.
【解读】:本标准采用GB/T 5237.1-2017《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规定的公称壁厚加尺寸偏差精度等级的方案控制门窗主型材壁厚:“外门不应小于2.2mm,内门不应小于2.0mm;外窗不应小于1.8mm,内窗不应小于1.4mm。有装配关系的门窗主型材基材壁厚公称尺寸允许偏差应采用GB/T 5237.1规定的超高精级;有装配关系的门窗主型材基材非壁厚尺寸允许偏差宜采用GB/T 5237.1规定的超高精级”。
08.
09.
10.
5.1.3.2 门窗用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应符合JG/T 255的规定。外门窗用内置遮阳中空玻璃制品的中空腔內装有传动机构的间隔框应采用具有耐候性的非金属(词条“金属”由行业大百科提供)断热材料的复合型构造,并应采用三边框形式。
11.
5.1.3.3 门窗用保温型、隔热型、保温隔热型玻璃应符合JC/T 2304的规定。
12.
5.1.5.3 耐火型门窗用密封胶应采用符合GB/T 24267规定的阻燃(词条“阻燃”由行业大百科提供)密封胶,且其耐火性能应达到GB 23864规定的耐火完整性不小于1.0h,并应符合5.1.5.1条要求。
5.1.5.5 耐火型门窗用密封胶条(词条“胶条”由行业大百科提供)应根据其使用部位需要选择阻燃密封胶条,并在适当部位选用遇火膨胀密封胶条。采用自粘胶带固定安装的遇火膨胀密封胶条,不应含容易导致胶条脱落(词条“脱落”由行业大百科提供)的塑化剂。
13.
增加了“规格系列”要求和单樘门窗“优先采用GB/T 30591规定的常用标准规格门、窗尺寸”要求(见5.3.1.1、5.3.1.2);
门窗宽、高构造尺寸(词条“构造尺寸”由行业大百科提供)应根据门窗洞口宽、高标志尺寸(或构造尺寸),按照实际应用的门窗洞口装饰面层厚度、附框和安装缝隙尺寸确定。
14.
15.
【解读】:本标准2008年版只有P3风压作用下的挠度控制要求,本标准增加了“在1.5倍P3风压作用下不应出现危及人身安全的损坏”要求是与修订后的GB/T 7106《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检测方法》相协调;
16.
水密性能要求增加了“外门、外窗的最低要求水密性能值”(见5.6.2);
17.
气密性能要求增加了“具有气密性能要求门窗的最低气密性能值要求”(见5.6.3);
18.
空气声隔声性能要求增加了“隔声型门窗最低要求的隔声性能值”(见5.6.4);
19.
保温性能要求增加了“保温型门窗最低要求的传热系数K值”的要求(见5.6.5);
20.
将“遮阳性能及其分级(遮阳系数)”改为“隔热性能及其分级(太阳得热系数)”,并规定了隔热型门窗最低要求的太阳得热系数SHGC值(见5.6.6,2008年版的5.6.6);
21.
增加了耐火型门窗“耐火完整性”要求(见5.6.7);
22.
采光性能要求增加了“具有辨色要求的门窗颜色透射指数”要求(见5.6.8);
23.
增加了防沙尘性能要求(见5.6.9);
24.
增加了抗风携碎物冲击性能要求(见5.6.10);
25.
将门“耐撞击性能”改为“耐软重物撞击性能”,适用范围由玻璃面积占门扇面积不超过50%的平开旋转类门扩展到各类开启形式的门(见5.6.11.3,2008年版的5.6.10),并在该性能试验方法中增加了门扇受撞击方向和撞击点的规定(见6.6.9.2);
【解读】:本标准2008版该项内容基本是参照日本JIS A 4702:2000 《门》的相关内容确定的:该项性能只对玻璃占门扇面积不超过50%的平开旋转类门适用,“30 kg砂袋170mm高度落下,撞击锁闭状态的门扇把(拉)手处1次,未出现明显变形,启闭无异常,使用无障碍,除钢化玻璃外,不允许有玻璃脱落现象”。有一点不同,即日本标准中撞击后,门玻璃的破损不作为判定事项。本次修订,再次对JIS A 4702:2015 《门》对该项性能要求的制定背景的研究,以及对铝合金门耐撞击性能的实际执行情况的调研,本标准最终基于各类开启形式的门都应保证在人体撞击后的人身安全的原则,确定的门耐软重物撞击性能的要求大大严于日本标准的规定:(1)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类开启形式的门(2)30Kg砂袋下落高度由原来170mm一个指标,扩展到100~950mm范围的六个等级指标(3)增加了玻璃方面的判定:“玻璃面板不应脱落,除钢化玻璃外,不允许有玻璃破坏”(4)在试验方法中增加了确定门扇薄弱部位撞击点的具体规定。
26.
增加了“抗扭曲变形性(词条“变形性”由行业大百科提供)能、抗对角线变形性能、抗大力关闭性能、开启限位抗冲击性能、撑挡定位耐静荷载性能”等力学性能要求(见表9、表10及5.6.11.6~5.6.11.10);
27.
将“反复启闭性能”改为“反复启闭耐久性”(见5.6.12,2008年版的5.6.9),并增加了“门 窗反复启闭耐久性能分级”要求(见表11);
28.
将“性能检验试件分组、数量和试验顺序”修改为“试验次序”,并删除了表16(见6.7,2008年版的6.7);
29.
增加了“表12 产品检验项目”,其中分别列出产品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所有项目及相应的抽样试件数量(见7.1.1);
30.
31.
修改了型式检验组批与抽样规则(见7.3.2,2008年版的7.3.2);
32.
删除了“产品合格证书”(见2008年版的8.2);增加了“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质量保证书”(见8.2.1、8.2.2);
【解读】:根据GB/T 20001.10-2014《标准编写规则 第10部分:产品标准》的编写规定,修改了本条文。
33.
增加了“产品二维码标记”(见8.3);
34.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B常用密封胶条种类及适用范围。
35.GB/T 8478历次版本
以上是国家标准GB/T 8478-2020《铝合金门窗》解析的相关介绍